Biblical Greek for Everyone (BG4E)
從上下文推敲,省略了 BE 動詞。 ↩
從上下文推敲,省略了 BE 動詞。 ↩
ἐξ ἐθνῶν:介系詞片語,雖然可以當 A (用來修飾省略的主要動詞),但從上下文推敲,在此當作形容詞用來修飾 Ἁμαρτωλοί 比較通順。 ↩
δὲ:後置詞,表達論述往前推進一步。為了圖析清楚起見,刻意擺在句首。2:16a-2:16h 是一個句子,主要子句 2:16e「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」是核心概念。 ↩
ὅτι:從屬連接詞,帶出名詞子句 (2:16cd),當作 2:16b εἰδότες 的補語。 ↩
2:16cd 是第三類條件句,2:16c 是結果子句,2:16d 是條件子句。 ↩
ἔργων νόμου:從上下文推敲,要理解成受詞所有格 objective genitive (GGBB, 116-119) 比較通順。 ἔργων νόμου 合起來的意思是「行律法、做出 (do) 律法所要求的行為」。2:16g、2:16h 的 ἔργων νόμου 也是如此, ↩
ἐὰν μὴ:慣用語,意思是「除非 except」(BAGD);也可以理解成第三類條件句的條件子句 (若非 if not)。 ↩
πίστεως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:從上下文推敲, 2:16d 是在跟 2:16c 的「行律法」作對比。因此,在此也是理解成受詞所有格 objective genitive (GGBB, 116-119) 比較通順。πίστεως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 合起來的意思是「相信耶穌基督」。 ↩
καὶ:因為2:16a-h 是一個句子,而且主要子句 2:16e 的連接詞是 2:16a 的 δὲ,所以這裡的 καὶ 當副詞使用,意思是「甚至、連...也 even ... also」。 ↩
ἐκ πίστεως Χριστοῦ:Χριστοῦ 與 2:16d 的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 相同,也是受詞所有格 objective genitive (GGBB, 116-119)。介系詞用 ἐκ (靠著信基督),與 2:16c ἐκ (靠著行律法) 形成強烈對比。 ↩
δὲ:後置詞,表達論述往前推進一步。為了圖析清楚起見,刻意擺在句首。 ↩
Εἰ ... :帶出第一類條件句,2:17b 是條件子句,2:17c 是結果子句。 ↩
καὶ:沒有放在句首,所以要當狀語 (A) 使用。 ↩
αὐτοὶ:強調代名詞 intensifying pronoun (GGBB, 349),意思是「我們自己 we-ourselves」,在這裡當作主語 (S)。 ↩
ἁμαρτωλοί:因為動詞是 εὑρίσκω,相當於 equative verb (等同動詞) 的效果,因此這裡要用主格,也就是文法上的述語主格 predicate nominative (GGBB, 40) ↩
ἆρα:詞形代碼應該改成 PRT-I (疑問質詞),意思是「難道. .. ?」(BAGD)。 ↩
ἁμαρτίας:所有格,擺在所修飾的 διάκονος 前面是為了強調。 ↩
γένοιτο:祈願語氣前面加上 μὴ ,就已經表達極其強烈的否定;而 μὴ γένοιτο 在保羅書信已經變成慣用語,表達「極度痛恨的事物」(GGBB, 481)。 ↩
ἃ κατέλυσα:關係子句 (GGBB, 335-336),內嵌在 2:18b 裡面當作主要動詞 οἰκοδομῶ 的補語。ἃ 是中性複數,所以先行詞很可能是 2:16h (延續 2:16c, 2L16g) 也是中性複數的 ἔργων νόμου (律法的行為)。 ↩
ταῦτα:指示代名詞,把前面的補語重新複述一遍,所以也稱為 resumptive pronoun 複述代名詞 (GGBB, 329-330) 。 ↩
παραβάτην:主要動詞 συνιστάνω 接兩個直接受格,從上下文判斷,ἐμαυτὸν 是受詞 (C),παραβάτην 是受詞補語(+C),合起來是 object-complement 結構 (GGBB, 182-185)。 ↩
ὃ νῦν ζῶ ἐν σαρκί:沒有先行詞的關係子句 (headless relative clause),因為 ζάω 是不及物動詞,所以 ὃ 不是 accusative of content (馮, 597 n.1),而是直接受格當副詞使用 (Robertson, 479 & 715)。同樣道理,因為 2:20e 的動詞也是 ζάω,所以2:20d 要當作主要子句 2:20e 的狀語 (A),不能當作補語 (deSilva, 48)。此外, ὃ 是中性單數,所以意思大概是:「生活的樣式」, 合起來可以翻譯成「我現在在肉身裡生活的樣式 the life that I now live in the flesh」。這裡的 σαρκί 應該翻譯成「肉身」,不是有負面意涵的「肉體、血氣」。 ↩
ἐν πίστει ... τῇ τοῦ Υἱοῦ ... :很長的介系詞片語,核心概念 ἐν πίστει擺在動詞前面,表示強調,也是把 2:20d 的 ἐν σαρκί 提升到另一個層次 (從肉身到信心)。中間插入動詞,是文法上的 hyperbaton (倒置)。 ↩
τῇ :不只是把 τοῦ Υἱοῦ τοῦ Θεοῦ ... 變成名詞 (deSilva, 48),更是要接續前面的 πίστει (所以也要用 DSF),用同位的方式來進一步說明 πίστει 的內涵。 ↩
τοῦ Υἱοῦ:與 2:16d πίστεως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, 2:16f πίστεως Χριστοῦ 相同,這裡也是受詞所有格 (objective genitive)。2:20d 合起來意思是:「藉著信心 (ἐν πίστει),就是 (同位) 藉著『相信神兒子 τῇ (πίστει) τοῦ Υἱοῦ τοῦ Θεοῦ 』... 的信心」。 ↩
τοῦ ἀγαπήσαντός με καὶ παραδόντος ...:冠詞 τοῦ + 2:20fg 兩個分詞內嵌子句成為實名詞,與前面的 τοῦ Υἱοῦ τοῦ Θεοῦ (神子) 同位,補充說明這位神子的兩大恩惠 (愛我、為我捨己)。 ↩
εἰ διὰ νόμου ... ἄρα ...ἀπέθανεν:條件子句 (2:21c) + 結果子句 (2:21d)。文法上看似第一類條件句 (結果子句沒有 ἄν),但因為 ἄν 並非必要條件 (GGBB, 694),而且神學上保羅要推翻的正是「藉律法稱義」,所以這裡要理解成第二類條件句 (條件與事實相反 contrary to the fact) 比較恰當。 ↩
從上下文推敲,省略了 BE 動詞。 ↩